施甸县人民法院内设部门及其职能
2017-06-06 10:06:45
施甸县人民法院内设部门及职能
一、政治处
主管本院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各庭、科、室开展评先创优、立功当模表彰奖励活动;负责办理院内各类人员的考录、调配、考核、任免、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疗养、退休等工作;管理人事档案,统计上报人员编制和人员情况;协助地方党委加强对本院二级班子和队伍建设;研究制定本院干警教育培训规划、计划和相关的规章制度;依据《法官法》和上级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负责本院法官等级的评定、晋升及管理工作;负责本院云南省法官协会会员的相关工作;依据《人民警察法》和有关法规政策,负责本院法警的警街评授工作;负责办理本院退休人员的生活待遇、节日慰问、住院治疗、病故丧事的处理工作。
二、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政务;督办院党组会议、院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和县领导、院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负责文件、报告的起草;负责简报、情况反映、信息编辑;负责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督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及其来信;负责本院重大工作部署的调查研究及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公文处理和打印工作;负责文秘、机要、档案资料、接待工作;负责“两庭”及办公、生活用房建设、修缮及管理工作;负责本院财务、司法行政装备工作;负责其他应由办公室办理的工作事宜。
三、立案庭
负责各类诉讼案件、执行案件、赔偿案件的立案工作;处理来信、接待来访,解答法律咨询;做好上访户服判息诉作;审查申诉、申请再审,通知申诉人不予立案再审或依法决定立案再审并作出再审裁定;审理特邀人民调解员或特邀行政案件协调员等申请确认的调解协议;协调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事项;对上诉案件、抗诉案件进行登记和移送;调查研究、总结立案工作经验。
四、刑事审判庭
审理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和自诉人提起自诉的刑事案件;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做好未成年罪犯和监外执行罪犯的回访帮教工作;办理其他有关刑事案件审判工作事宜;调查研究、总结刑事审判工作经验。
五、民事审判一庭
审理人格权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物权纠纷和适用特殊程序案件;审理申请撤销相关仲裁的案件;指导人民法庭的相关工作;指导本庭辖区内人民调解工作;调查研究、总结民事审判工作经验。
六、民事审判二庭
审理债权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和与公司、证券、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指导人民法庭的相关工作;指导本庭辖区内的人民调解工作;调查研究、总结民事审判工作。
七、行政审判庭
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审理行政赔偿诉讼案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办理有关行政审判工作事项;调查研究、总结行政审判工作。
八、审判监督庭
审理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审理依法由本院再审或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再审的案件;对本院生效裁判、调解和执行案件进行监督评查、通报;办理有关审判监督工作事项;调查研究、总结审判监督工作经验。
九、执行局
执行本院已生效法律文书中涉及本院执行的事项;执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执行行政审判庭审查准予强制执行的行政处罚和决定;对执行过程中依法需要裁决的事项进行裁决;执行诉讼保全裁定;执行上级法院指令、委托执行的案件;执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协调办理涉诉特殊困难群体执行救助工作;办理有关执行工作事项;调查研究、总结执行工作经验。
十、司法警察大队
负责本院机关安全警卫、法庭警卫、押解人犯工作;参加本院有关强制执行工作;负责司法警察人员业务技能培训;负责其他属于司法警察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办理院党组和审判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
办理人民陪审员的选任、考察、任免、培训、工作安排、联系和考核、奖惩等关于实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相关工作;调查研究、总结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工作经验;负责办理院党组、审判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监察室
监督本院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情况;负责处理对本院及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负责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追究工作;调查本院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分等决定;负责本院廉政建设教育工作;负责制订纪检、监察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执行监督工作。
十三、审判管理办公室
办理审判委员会日常事务;负责审判流程管理和监督;负责审判质量效率评估和审判运行动态分析;负责案件质量效率督查和审判业务指导;负责司法统计;负责审判绩效管理和案件督办工作;办理院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四、人民法庭
施甸县人民法院设置4个派出机构:由旺人民法庭、姚关人民法庭、旧城人民法庭、太平人民法庭。派出机构的主要职责是:依法巡回审理由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轻微刑事自诉案件、民商事一审案件;执行由人民法庭审理的民商事案件;处理非诉案件和来信、来访工作;调解民商事纠纷,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负责其他应由人民法庭办理的工作。
(太平人民法庭与由旺人民法庭合署办公,旧城人民法庭与姚关人民法庭合署办公)